关于2025年上半年遴选增列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研〔2025〕2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导师队伍力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研〔2025〕3号)(附件1)开展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者申报
1.申请者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2),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提交纸质版和PDF版。申请者须提交《评审情况登记表》和佐证材料(含承诺书)2个PDF,命名方式:学院代码+学院名称+姓名+登记表/佐证材料+博导/硕导。
2.若申报材料中有涉密的,请进行脱密处理,并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可靠。
3. 申请人年龄等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二、申请材料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严格初选。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材料和《申请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3)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①申请者材料(pdf版)、②“汇总表”(excel版)由学院汇总后于2025年5月31日前统一发送至yjsyxwb@tyut.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明向校区主楼B411办公室。
四、2025年拟录取的工程博士考生的企业导师、2024级专业硕士的企业导师、以及其他联合培养需要外聘的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均须在本次遴选过程中完成聘任工作。
五、企业专家原则上只能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六、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可根据联合培养需求,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或学术博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要求专家所在单位的高校层次或学科水平不低于我校。
七、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议聘为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合同规定申请。
六、对于在本次导师遴选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实审核的学院,纳入学院年度任务考核。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或研究生院段老师0351-3176229。
附件2 太原理工大学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情况登记表.doc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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