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研究生院与学位办公室、卓越工程师学院合署

研究生院是贯彻执行有关研究生教育法律法规,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教学组织与管理,考试与成绩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教材建设与选用,实践教学与实习管理,教学改革与研究,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档案管理等工作。

学位工作办公室是负责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学位授予审核管理、学位论文推优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位政策制定,学位认证与审核,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学位授予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卓越工程师学院是负责学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卓越工程师学院的发展规划、制度建设、申报评估、管理以及产教融合等工作。

主要职责:

(1)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部门职能相关的制度建设。

(3)负责研究生招生目录编制、招生宣传、招生考试的组织、复试录取等工作。

(4)负责研究生培养、教学研究与改革、研究生学籍管理、档案管理、学历学位管理等工作。

(5)负责制定与修订学位管理文件、审核授予各类学位、组织学位授权资格审核、进行学位信息采集与管理、建设维护学位论文库、开展学位论文质量抽检、遴选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推荐各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团队、评选各级博硕士优秀学位论文。

(6)负责研究生导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7)负责保障学位评定工作正常运行。

(8)负责学校卓越工程师学院申报、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9)负责部门职能、业务相关的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联络、沟通本部门工作相关的上级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对外交流、合作、调研等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