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量:

我校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具体流程如下:

1.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

(1)在校研究生

建议于答辩前1-2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答辩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特别提醒:在校研究生提交的毕业时间必须正确(研究生在“提交毕业申请”环节中修改),否则将不列入当次的毕业名单,无法向教育厅上报毕业数据。

提交答辩申请后,在系统中下载《学位论文修改情况意见表》,根据评审专家及答辩委员会意见和建议填写修改说明。

(2)已毕业申请学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不需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培养过程与质量监控-下载中心”栏下载《硕士/博士申请学位答辩及存档相关表格》,持相关表格线下办理手续。研究生须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复印件交至所在培养单位教科办,由培养单位交研究生院质量评价科。

2. 导师审核答辩申请

导师根据研究生对论文评审意见的修改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所指导的研究生答辩。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对在校生进行答辩审核,对已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线下审核。

3. 培养单位审核答辩申请

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教务秘书)登陆“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对通过导师答辩审核的在校研究生进行答辩审核。

4. 在校生答辩申请撤回修改信息

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答辩申请,并已进行审核的,如需修改答辩申请的内容,具体操作如下:

(1)导师审核通过的,研究生联系导师退回答辩审核。

(2)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导师联系培养单位退回答辩审核,导师重复步骤(1)。

5.研究生下载相关答辩材料

在校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培养环节”下的“培养环节管理”,下载答辩材料(硕士:表7-12;博士:表8-13)。(只毕业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过程-下载中心”栏下载《硕士/博士申请毕业答辩及存档材料替换页》,替换系统中下载的相关页)

已毕业申请学位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过程-下载中心”栏下载《硕士/博士申请学位答辩及存档相关表格》。

6. 答辩前准备及要求

(1)硕士至少在答辩前3天,博士至少在答辩前7天,需将论学位(毕业)论文、评阅书、答辩PPT电子版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发送给答辩委员会委员。

(2)答辩前1天,在校内主要公告栏张贴“博士/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公告。

(3)布置会场。会场要整洁,正面(投影面)的墙上要悬挂“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红色横幅(或电子屏)。

(4)答辩研究生着装需整洁、庄重,建议着正装。

7.答辩会的具体程序

(1)答辩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答辩程序,并对答辩研究生基本情况(重点介绍论文评审结果及科研成果)进行说明。

(2)答辩主席主持答辩过程。

(3)答辩人宣读《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4)答辩汇报,硕士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博士不少于30分钟。

(5)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书中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答辩人逐一汇报修改情况,没有修改的说明理由。

(6)答辩委员及列席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硕士不少于15分钟,博士不少于30分钟。答辩秘书对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答辩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7)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答辩人、列席和旁听人员退场回避),进行如下议程:

①答辩委员逐个评议学位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答辩决议。

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投票前,主席在每张选票上签名;如有委员远程参加答辩,则全体委员应依托信息化手段进行网络无记名投票)。

③答辩秘书记录答辩决议及表决结果,并由答辩主席签字。答辩决议中,答辩成绩分“通过”、“未通过”两种,内容应从论文选题、论文学术水平与创新性、论文综合能力表现、写作和答辩情况、答辩成绩、是否建议通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何种学位等方面做出恰当评价。

(8)复会,答辩人、列席和旁听人员入场,答辩主席宣读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9)答辩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为了保障答辩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将对答辩现场进行抽查监督。

8. 答辩结果的录入

答辩秘书将答辩结果反馈给研究生所在的培养单位。

在校研究生答辩结果:由各培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录入。已毕业申请学位研究生答辩结果:不在系统中录入,由各培养单位线下另行记录,以备与申请学位数据核对。

9. 答辩材料存档

在校申请毕业及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及学位前,将《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申请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人事档案版)交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将相关材料及成绩单(人事档案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在校申请毕业研究生:申请毕业前,将《研究生培养与毕业申请材料》、《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决议》(人事档案版)交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将相关材料及成绩单(人事档案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已毕业申请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将《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决议》(人事档案版)交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将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