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工作安排
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和山西省科协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申请2026年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托举服务内容、主体责任及退出机制
按照《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执行(附件1)。
二、托举对象
1.全日制在读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要求距离毕业时间在 2 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3.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4.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博士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及支撑材料,支持材料包括且不限于国家奖学金证明(学工部出具)、论文/检索证明(图书馆出具)、论文录用证明、发明专利授权书、科技奖励证书等。
2.学院推荐:
(1)参评推荐名额:承担“双一流”建设任务的6个主建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矿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每个学科限推荐2人参评,其他博士点限推荐1人参评。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打分排序(附件3),确定初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名单及支撑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3.学校推荐:学校科协依托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料复核和评审,最终确定校级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日。
4.系统推荐:获得校级推荐资格后,被推荐人通过“智惠科协”平台报名并上传附件材料,经学校审核推荐后,由省科协推荐至中国科协,再由中国科协审核并初步匹配负责托举服务的全国学会,结合全国学会意见确定最终入选者名单。
四、推荐评分细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类别 | 分值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100 |
2.科研成果
类别 | 级别 | 第一作者 (含共同一作) |
SCI、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收录 | 一区TOP、领军期刊类项目 | 80 |
一区、重点期刊类项目 | 60 | |
二区、梯队期刊类项目 | 45 | |
三区、高起点新刊类项目 | 30 | |
SSCI收录 | 45 | |
EI收录 | 30 | |
发明专利授权 | 30 |
注:科研成果为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且第一单位为太原理工大学。科研论文须为正刊且检索,录用(中文)或Online(外文)按照相应分值的50%计算。
3.科技奖励
类别 | 等级 | 排名及分值 |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
省部级科技奖励 | 一等奖 | 600 | 400 | 200 |
二等奖 | 400 | 200 | 100 | |
4.科研项目
类别 | 类型 | 分值 |
国家级 | CSC资助项目 | 100 |
省部级 | 省级创新项目 | 50 |
注:1-4各类成果、项目及奖项科研项目均须为博士入学后取得。
各学院应按照学校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基本原则和要求,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申请和推荐工作,为我校推选优秀科技人才种子。
五、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本计划依托“智慧科协”平台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系统开展工作,系统登录链接: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
获得学校推荐的候选人登录支持系统进行账号注册,选择“候选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完成提交。填报时需选择3—5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
六、材料提交时间
申请人根据评分标准如实填写《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由学院审核汇总后,将签字盖章的附件3及支撑材料于9月10日前交研究生院:明向校区主楼B409。
太原理工大学
科协办公室 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