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授学位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及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形式调整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2023-2024学年已授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校级抽检情况进行通报,已授学位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论文修改及2025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形式调整进行通知。
1、2023-2024学年已授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抽检
2024下半年研究生院对2023-2024学年授予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校级抽检。抽检结果中评阅书成绩低于70分的共31份,其中成绩低于60分的共涉及10篇论文。
请收到反馈评阅书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导师及学生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分析、修改,于3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以“学号”命名)发至邮箱gaoliyan66@163.com,论文修改过程及修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
2、已授学位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论文修改
根据校学位会要求,本学期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学院,各学位分委员会组织导师及相关学生对本学期已授予学位的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再次进行研判、修改。
请于3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以“学号”命名)发至邮箱gaoliyan66@163.com,论文修改过程及修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
3、2025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形式
由于近几年我校连续两次出现山西省抽检硕士学位论文“问题论文”,为进一步加强对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2025年上半年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采用校级盲审形式。研究生需于4月10日前将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交到各学院,研究生院将根据学位论文提交名单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设置论文抽取答辩名单环节,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的硕士研究生2025年上半年将不能申请毕业。请各学院务必及时将通知告知相关导师及研究生。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