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课程自查工作的通知
研〔2025〕2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障研究生顺利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现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课程自查相关工作。
一、学生自查工作
1.自查内容
全体在校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对照个人培养方案要求,重点核查:
(1)是否漏选必修课程;
(2)已选课程学分和已获学分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3)是否存在未通过考核的课程。
若核查发现问题,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申请对培养方案进行合理调整。
2.调整原则
(1)原则上保持初定培养方案不变,仅允许增加课程。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删除课程:
l 学院已停开该课程;
l 已选课程不符合培养方向要求,确需调整,且研究生未修读该门课程。
3.时间要求
(1)需调整者填写《研究生增加课程申请表》(附件1)或《研究生删除课程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于5月20日17:00前交至学院教科办。
(2)教科办汇总《申请表》(附件1、2)及汇总表(附件3),于5月21日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迎西主楼113办公室: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6531805@qq.com。
二、学院预警工作
1.预警对象
各学院需认真比对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结合系统导出的《学生选课数据》及《未完成学分名单》,将存在以下情况者纳入本学院预警清单(附件4):
(1)漏选必修课;
(2)未修满规定学分;
(3)课程考核未通过;
2.时间要求
(1)5月17日17:00前向相关研究生导师发送预警通知,落实督导责任,并由导师在附件4中签字确认。
(2)5月21日17:00前将附件4的excel电子版和签字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296531805@qq.com;纸质版学院留存备查。
三、其他说明
1.每年5月、11月研究生院统一受理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调整申请,逾期未申请者,研究生院不再单独受理调整申请;
2.研究生调整个人培养计划将纳入各学院二级绩效考核。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5日
- 附件【附件1:研究生增加课程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研究生删除课程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研究生课程调整申请汇总表(学院).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研究生课程修读异常预警清单(学院).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