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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校园出入管理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9-22 16:44:10 访问次数:

研[2020]43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根据《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校园出入管理办法》和《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8]24号)(见附件1),就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校园出入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在校内住宿研究生非必要不出校,不得擅自离开校园。如需外出,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执行第七条:“研究生外出时间不超过两周的,须履行学生申请、导师审核并审批、学院备案程序;外出时间超过两周的,须履行学生申请、导师审核、学院审批备案程序。”和第八条:“一学期内因私外出时间累积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一个月),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应办理休学。”,务必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告知书》),同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非涉疫离校审批表》(见附件2)。离校时持此表和学生证离校,返校时学院需进行身份识别和健康核验,无异常状况后报保卫部门,方可入校。因特殊原因确须前往中高风险区的学生,严格按照《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校园出入管理办法》执行。

2、不能在校住宿的学生(目前尚在学校有宿舍者,务必退宿)和每日需要跨校区进行科研活动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辅导员同时签署意见,上报学院审批。经学院同意后,统一上报研究生院(见附件3)。研究生院根据申请情况,办理专用的临时校园出入证件。持证学生务必与学院签订研究生“两点一线”学习模式承诺书(见附件4)。

3、短时需要跨校区进行科研活动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在校研究生跨校区进行科研活动审批表》(见附件5),由导师和辅导员签署意见,上报学院审批。在出入相应校区(或乘坐校区间班车)时携带此表和学生证方可出入(或乘车)。

4、学生在外出及跨校区期间,需做好个人防护,在限定时间内出入校园,并及时、准确上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在报告过程中有虚报、漏报、谎报、瞒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导师及辅导员和所在学院承担外出或跨校区学生的相关防控管理和健康管理责任。在办理审批过程中,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详见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思政工作-规章制度/下载中心):

1、《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太原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非涉疫离校审批表》

3、《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专用临时校园出入证办理情况汇总表》

4、《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两点一线”学习模式承诺书》

5、《太原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在校研究生跨校区进行科研活动审批表》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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