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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转递相关工作的通知 |
来源: 日期:2020-06-13 09:05:48 访问次数: |
研[2020]29号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现就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转递办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非定向培养研究生
1、对已就业的毕业研究生,研究生院将按照研究生的就业单位寄送档案。
2、对升学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暂未就业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将按照生源地所在地址寄送。如需申请档案暂留学校的,需本人填写《研究生档案留存学校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6月20日前交回学院。学院将根据留档申请,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留存档案,并填写《研究生档案留存学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6月25日前报研究生院。
3、档案暂留我院的研究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可随时持博士入学通知书或改派后的派遣证白联(改派手续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等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档案室办理档案的转递。如在此期间未办理相关转递手续,我院将统一将档案转递回生源所在地。
4、按照学校的防控要求,目前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如有在暑假期间需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的,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上关于办理时间及办理流程的相关通知。
二、定向培养研究生
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档案转递办法详见研究生院网站的《关于预计2020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研究生填写学籍档案邮寄地址的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 研究生档案留存学校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