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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5-22 18:49:16 访问次数:

研[2020]25号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校研〔2019〕10号)和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评选标准,现开展本年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条件参看《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2.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学习成绩优异,模范作用突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积极支持各地防控工作,积极报送防控典型事迹,在湖北研究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返校工作中表现突出等,经受住了考验。

、评选名额

详见《各学院2020年研究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附件2)。

、工作安排

1.学院推荐阶段(5月22日—6月5日)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开展工作,将评选推荐结果(含各类别奖项的申请表、汇总表)于6月5日18:3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迎西校区主楼433办公室,明向校区各学院可送至师生服务大厅B106研究生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zhanlin@tyut.edu.cn。

2.学校审核阶段(6月6日—6月16日)

学校评审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评选程序要求进行校级审核与评选,确定各类别奖项的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考察和推荐工作。

2.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不符合参评条件者一律取消资格,不再进行补报。

附件:

1.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试行)》.doc

2. 各学院2020年研究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xlsx

3. 研究生先进个人申报表和学院汇总表.zip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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