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12-30 16:57:32 访问次数:

各学院:

2022—2023学年寒假即将来临,根据《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全校研究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现就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安排

学生假期为2023年1月2日至2月17日。

假期期间研究生离校、留校均应按照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二、离校申请与审批

研究生离校返乡需按照此前下发的《关于研究生离校返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填写《研究生离校返乡审批表》,逐级审批、备案。

2023年1月5日前,所有未申请留校和申请留校但未被批准的研究生,须全部离校返乡。

三、留校申请与审批

1、留校条件

科研任务急需且确需在学校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的研究生。

2、申请、审批、备案程序

(1)研究生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若申请留校,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寒假研究生留校申请表》(附件1)。

(2)导师审批。导师应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在统筹考虑科研任务需要和研究生心理健康与安全稳定需要的基础上,签署审批意见。

(3)学院备案。学院备案手续完成后,汇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寒假留校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并于1月4日晚8点前上传至“研工平台”(原“疫情平台”)。

3、留校手续办理完成时间

2023年1月4日之前(计划在1月4日前离校的研究生无需办理留校手续)。

四、寒假期间研究生的教育管理

1、开展安全教育。1月4日前,各学院需按照《研究生寒假安全教育纲要》(附件3)对全体研究生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教育。

2、做好离校管理。要准确掌握研究生离校后的目的地、离校方式、具体时间等,实行平安到家报告机制,确保离校研究生底数清。研究生在寒假期间离校后,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返校。

3、做好留校管理。(1)压实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导师要切实关心并做好留校研究生的生活保障、科研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做好日常提醒和重要节点的督促检查;要重点关注因疫情防控、考试、论文发表、导学矛盾等因素对研究生心理带来的困扰,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要迅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着重注意防火防盗、用电用气安全,做好重要物资物品和仪器设备、特别是有毒试剂和易燃易爆试剂物品的检查和管理。(2)落实学院主体责任。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寒假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深入研究生宿舍,主动关心留校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倾听他们的实际需求;对特殊群体研究生要强化心理帮扶,提供暖心关怀;针对春节留校研究生,在做好学院层面节前慰问的基础上,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

1、离校返乡的研究生,假期中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假期结束后全体研究生务必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日期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导师和辅导员请假。

2、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本单位研究生特别是留校研究生在寒假期间的动态。如遇突发事件,需第一时间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并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3、研工组组长、研工组联系人、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在寒假期间需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附件1:寒假研究生留校申请表.docx

 附件2:寒假留校研究生汇总表.xlsx

 附件3:研究生寒假安全教育纲要.doc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30日   

http://www.gs.tyut.edu.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Email:tyutgs@tyut.edu.cn 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    xitong
Copyright 2009-2020 Powered by TYUTGS, All Rights Reserved.   晋公网安备14010902001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