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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国庆”假期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9-27 15:49:41 访问次数:

各学院: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31号)要求,为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给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就做好“国庆”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教育

要提醒研究生遵守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国庆”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重点加强假期出行期间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溺水、食品卫生等领域方面的安全教育;要对学生开展安全用电、用气、用火的常识教育,防范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提高对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要提高防范意识,严防电信诈骗;要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严禁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发生;不提倡饮酒,切忌酗酒;严禁参加非法组织或社团活动;严禁参加未经报批的户外体育类、探险类活动。

外出参与实践实习研究生要做好安全预案,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二、做好研究生离校、返校管理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此前下发的《关于做好研究生“国庆”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准掌握研究生去向,认真做好研究生离校、返校管理工作。

三、落实留校研究生管理责任

导师是留校研究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放假前导师要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着重注意防火防盗、用电用气安全,做好重要物资物品和仪器设备、特别是有毒试剂和易燃易爆试剂物品的检查和管理;要切实关心并做好留校研究生的生活、科研、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做好日常提醒和重要节点的督促检查;放假前,导师要对所指导研究生开展一次谈心谈话,重点关注因疫情防控、考试、论文发表、导学矛盾等因素对研究生心理带来的困扰,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在此基础上与研究生辅导员做好协同联动。

各学院、各导学团队要根据本单位留校研究生人数,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做好安全预案的前提下,适时组织符合自身特点的文体活动,丰富节日校园生活。

四、其他要求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研究生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

2、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准确掌握本单位研究生特别是留校研究生的动态。如遇突发事件,研究生导师、辅导员需在第一时间向单位研工组组长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

3、研工组组长、研工组联系人、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在假期期间需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19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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