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8-25 10:23:04 访问次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2〕152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公布如下:

 

1、新项目申报相关事宜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确定2023年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查阅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仔细阅读《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并下载和准备新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并于920日前将填报的申请书WORD版以及相关中外合作协议签字版发送至邮箱2571358171@qq.com。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10月1日——10日,研究生院组织完成网上申报。

 

2、执行中项目相关事宜

(1)所有执行中项目均须于2022年10月1日至20日期间在线提交项目年度报告,未提交年度报告的项目,将无法进行后续人员申请。

(2)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0月1-20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执行满三年项目即执行期为2020-2022年的项目如符合要求且有意愿申请继续执行的要求详见2023创新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中第二十一条),须于2022年10月1日至20日期间,通过项目申报入口“新增项目重新提交项目申报选择“执行满3年项目”,申报流程与新项目申报流程一致。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执行项目不占用各单位每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估,并于2023年1月底前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结果

咨询电话:0351-3176232

相关网址: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 -欢迎访问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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