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校级资助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12-03 10:12:52 访问次数: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经费资助与管理办法(修订)》(校研〔2019〕25号),2019年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校级资助申报正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条件:

①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②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外方学校(或科研机构)发放的3个月及以上联合培养身份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③英语须满足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雅思5.5分或托福80分,或提供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个学年( 8-12 个月)或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

2.资助额度及期限

博士按CSC标准的60%进行资助,最长资助期限为12个月;硕士按CSC标准的40%进行资助,最长资助期限为6个月;其余部分由国家奖助学金及导师科研经费共同承担。

3.申请材料

①《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资助申请书》(1式4份,表格见附件)

②《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资助经费审批表》(1式2份,按当地货币填写,表格见附件)

③国(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邀请信(接收函)。预计年内出发但尚未获得正式邀请信(接收函)者可暂缓提交,资助申请获批后在出发前必须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④英语(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研究生入学以来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⑥中外双方导师共同签署的联合培养研修计划(无固定格式)

⑦外方导师个人简历(无固定格式)

⑧包含本人导师在内的专家推荐信2封(无固定格式)

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责任书》(见附件)

4.申请流程:

所有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425办公室(电话:6018874)。研究生院评审后,择优录取。

5.申请时间

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15日


附件: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经费资助与管理办法(修订)》(校研〔2019〕25号).pdf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pdf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资助经费审批表.doc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资助申请书.docx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责任书.doc

http://www.gs.tyut.edu.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Email:tyutgs@tyut.edu.cn 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    xit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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