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遴选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来源:学生管理办公室 日期:2018-10-09 17:30:02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18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凡符合《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17年修订)文件规定的我校教师及对我校学科建设有带动和促进作用的校外人员均可申请。

二、申请者需填写《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若专著作为申报条件需提供原件,原件由分学位委员会审核后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1.申请材料需提交一式五份(专著只需提供一份);《简况表1》(附件2)与佐证材料装订成一本,之间以不同颜色纸隔开。

2.《简况表》中科研成果及承担项目等均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五份均直接盖印红章)。

3.填写的承担科研项目经费必须本人是项目负责人且项目款已进入本校财务(即必须是本人为负责人的项目经费方予认可)。

三、除《简况表》外,申请者还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情况登记表》,用A4纸打印扩成A3(只需一份)。(请适当调整表格和字体大小,尽量放在一张纸上)

四、遴选办法第二条所列申请者的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简况表2(适用双聘/转聘/杰出人才)》(附件3)一份。

五、2018年6月30日前年满57周岁者不再申报。

六、若申报材料中有涉密的,请进行脱密处理。

七、申请材料于10月19日前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进行严格初选,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材料和《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向研究生院推荐。

申请材料请送至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23办公室。

《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iazhanlin@tyut.edu.cn

八、请组织在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完善导师系统个人基本信息。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6010370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17年修订).doc

2.《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况表1》.doc

3.《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况表2(适用双聘转聘杰出人才)》.doc

4.《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情况登记表》.doc

5.《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xls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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