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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上半年增列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2浏览量:

研〔2026〕1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优化导师队伍,提升指导能力,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太原理工大学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研〔2025〕3号)(附件1),开展2026年上半年增列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申报要求

1.申请者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按照要求提交对应佐证材料(均提供复印件),纸质版和PDF电子版一并提交至申报学院。电子版需按《评审情况登记表》、佐证材料分别制作为两个PDF文档,文档命名方式:学院代码+学院名称+姓名+登记表/佐证材料+博导/硕导。

2.若申报材料涉及涉密内容的,须完成脱密处理,并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有效。

3.申请者年龄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4.申报材料提交学院的具体截止时间,请咨询所在培养单位。

二、学院初选审核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条件,对申请材料开展规范、严谨的初选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者材料和《申请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3),须于2026年5月11日前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411办公室。

2.PDF电子版材料:①《评审情况登记表》PDF版、②佐证材料PDF版、③“汇总表”Excel版,须于2026年5月11日前由学院统一汇总发送至邮箱:yjsyxwb@tyut.edu.cn。

四、企业专家原则上仅限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五、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可根据联合培养需求,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学术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其所在单位须为高水平大学、顶尖科研机构,或所在学科的整体水平与学术影响力不低于我校相应学科。

六、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建议聘任为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高层次人才,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交名单。

七、本次导师遴选工作中,若出现重大工作问题、材料审核不实等情形的学院,将纳入学院年度任务考核。

八、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或研究生院学位办:0351-3176229。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