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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下半年遴选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4浏览量:

研〔2025〕4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导师队伍力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校研〔2025〕1号)(附件1)开展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者填报材料

1.申请者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均提供复印件),需提交纸质版和PDF版,要求提交《申请表》和佐证材料2个PDF,命名方式:学院代码+学院名称+工号+姓名+登记表/佐证材料+硕导。

2.“近三年”指从2022年11月1日算起,“近五年”指从2020年11月1日算起。

3.请填报便于核实的成果和项目,满足遴选条件即可,无需多填。

4.若申报材料中有涉密的,请进行脱密处理,并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可靠。

5. 申请者年龄、成果及项目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申请者为1969年11月1日(含)后出生。

二、学院初选

申请材料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严格初选。

三、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交的《申请表》、佐证材料和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3)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明向校区主楼B4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申请表》(pdf版)、佐证材料(pdf版)、“汇总表”(excel版)由学院统一发送至yjsyxwb@tyut.edu.cn。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申请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2. 近五年科研成果要求中“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本学科 A 类学术论文(3篇)”的条件,可由“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本学科 T 类学术论文(1篇)”替代。

3. 经学校审议同意聘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人才及博士毕业生(一类)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交

4. 自2026年起,上半年导师遴选工作的年龄、成果及项目认定截至时间调整为4月30日,请提前准备。

五、导师遴选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实审核等问题,纳入学院年度任务考核。

六、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或研究生院学位办0351-3176229。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