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研究生数量的规定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1-03-25 21:03:46 访问次数:
 
各学院、研究所:
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满足教师考核对指导研究生数量的基本要求,学校研究决定,对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人数做如下规定:
一、2011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每位导师指导的数量不低于2人,最多不超过3人,指导数量超过3人的,超额部分不计算工作量。各学院、研究所可在本学院范围内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合理分配与调整。
二、从2012年起,学校将按学科不同对导师的科研经费提出最低要求,经费达到最低要求的导师为有效导师,学校下达招生计划时,依据各学院、研究所有效导师数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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