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太原理工大学‘晋昌’博士创新奖励”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4-08 15:42:19 访问次数:

研〔2022〕20号

各学院:

太原理工大学“晋昌”博士创新奖励基金是作为我省第一个专门面向在读博士研究生的奖励基金,旨在鼓励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突出的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晋昌”博士创新奖励基金章程(修订)》,现将2022年“太原理工大学‘晋昌’博士创新奖励”申报、推荐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推荐与评审宗旨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体现“基金”设立旨意,评选出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树立新时代人才典范,激发广大年轻博士潜心科研、勇攀科研高峰,献身祖国科学事业,推动我校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进一步发展。

二、推荐与评审流程

第一阶段:申报推荐(4月8日~4月16日)

1、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各学院审核相关成果,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成果取得时间区间为2019.09.15至2022.04.08。

2、受疫情影响,此次评审材料全部提交电子版。申请者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各学院需将推荐申请者的《太原理工大学“晋昌”博士创新奖励基金申请材料汇总表》与其论文(学术论文统一以最新中科院大类分区(升级版)为准,中文核心期刊用2020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不需开具检索证明,请学院自行查实,严格审核)、查询检索截图(查询方法参考附件5)、成果扫描件、课程成绩单电子版(可不加盖公章)、《太原理工大学“晋昌”博士创新奖励基金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手续按照后续通知后再提交)整理在一个文档里打包后,于4月16日12:00前发送到邮箱tyutyjsjzxj@163.com,过时将视为主动放弃推荐资格。

第二阶段:审核公示(4月17日~4月22日)

1、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意见,严格按照基金章程,综合排出名次;

2、根据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1:1.5确定获奖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表决确定(4月23日~4月26日)

1、获奖候选人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晋昌”博士创新奖励基金审批表》

2、研究生院组织“晋昌”博士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投票表决最终确定获奖人名单,并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 相关附件1-5.zip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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