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0]25号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校研〔2019〕10号)和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评选标准,现开展本年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条件参看《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2.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学习成绩优异,模范作用突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积极支持各地防控工作,积极报送防控典型事迹,在湖北研究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返校工作中表现突出等,经受住了考验。
二、评选名额
详见《各学院2020年研究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附件2)。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推荐阶段(5月22日—6月5日)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开展工作,将评选推荐结果(含各类别奖项的申请表、汇总表)于6月5日18:3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迎西校区主楼433办公室,明向校区各学院可送至师生服务大厅B106研究生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zhanlin@tyut.edu.cn。
2.学校审核阶段(6月6日—6月16日)
学校评审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评选程序要求进行校级审核与评选,确定各类别奖项的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考察和推荐工作。
2.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不符合参评条件者一律取消资格,不再进行补报。
附件:
1.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试行)》.doc
2.
各学院2020年研究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xlsx
3.
研究生先进个人申报表和学院汇总表.zip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