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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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初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0      来源 :       编辑 :      浏览量 :

各学院:

按照人民网、光明日报教育体育部、《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联合发文《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初选工作,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日制所有在校注册的中国籍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 2020年8月以来)。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三、有关要求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2.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人(如果没有比较突出的研究生,可不参与推荐)。初选阶段拟推荐研究生仅需提供一份简要的word版事迹材料(含200字左右事迹材料+近三年所获荣誉奖项列表)。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21日(本周四)上午10:00,材料提交邮箱:tyutyjsgzb@163.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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