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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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02      来源 :       编辑 :      浏览量 :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和学校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研究生教育实际,现就春季学期研究生返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返校时间

2月6日(周一)——2月19日(周日)。

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上时段中的任意一天返校。

二、返校前准备

(一)基本信息采集(特别重要,请务必按时完成)

2月4日晚8:00前所有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研工平台(原“疫情平台”)填写“春季学期研究生基本信息报告”(每人只需填写一次),其中“基础疾病”情况请浏览《基础疾病相关知识》(见附件)后填写。

(二)返校前一周,研究生居家每日开展体温测量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

三、返校和延迟返校审批办理

返校: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可凭研究生证(或一卡通)和加盖学院公章的《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返校审批表》(见附件)返校(返校前一天,研究生应将导师同意返校的微信或QQ截屏作为《审批表》附件一同提交学院审批)。

延迟返校:如研究生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阳性期间或出行前有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呕吐、腹泻等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的,应在2月19日前向导师和辅导员请假,延迟返校。

四、入校

研究生从迎西校区西门、虎峪校区北门、明向校区东门进入。随行家属及车辆不能进校。

五、报到和学期注册

(一)报到

研究生在进入校园后,应第一时间登录研工平台进行网上报到(等同于向辅导员报到,每人只需填写一次),然后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导师报到。未报到的将不予进行学期注册。

(二)学期注册

2月18日—2月19日,研究生持研究生证到所属学院进行学期注册。

六、返校后出入校园

返校日至2月19日,研究生凭研究生证(或一卡通)和《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返校审批表》出入校园;2月20日起,凭研究生证(或一卡通)出入校园。

七、其他

(一)仅在周末来校学习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征得学院同意的基础上,在本学期首次来校学习时报到注册,具体要求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其余各类研究生务必在2月19日前返校报到注册,如有特殊情况(含身体原因、在外联合培养、专业实践等),必须提前向导师和辅导员双重请假(按延期返校统计)。既未按时返校也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为精准掌握已报到研究生信息,从2月6日——19日,各学院需在每日晚8:00前登录研工平台提交当日之前所有已报到研究生信息(《已报到研究生信息表》(见附件)),未提交信息的以此前最后一次提交的报到研究生信息为准。

(三)返校研究生在2月19日前的教育管理比照《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假期留校研究生的安排执行。

(四)研究生返校后,各学院要在一周内以研工平台上采集到的基本信息为基础,开展健康调查,建立研究生基础疾病台账、心理健康台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台账、新冠病毒感染台账,全面摸排,实时掌握,精准服务。

(五)研究生返校后,研究生导师应在第一周与研究生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了解研究生的学业进展、就业意愿、思想情况、经济负担和心理状况等,及时化解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发现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辅导员、学院报告,确保重大风险及时防范化解。

(六)2月28日前,各学院要在学院层面面向全体在读研究生部署开展一次以“心理健康和校园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向研究生普及开学适应、人际关系、导学交流、压力调节等方面的心理健康知识,告知研究生心理咨询工作机制和咨询时间地点等;要在重点加强防范电信诈骗教育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实验室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文明上网、防火防盗防传销等安全知识教育,引导研究生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要从营养饮食、正常规律作息、适度运动(含不参加剧烈运动)、日常个人防护等方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康复期研究生健康指导。

 附件一: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返校审批表.docx

 附件二:基础疾病相关知识.doc

 附件三:已报到研究生信息表.xls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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