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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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鉴定的通知(研[2021]28号)

发布时间 :2021-06-11      来源 :       编辑 :      浏览量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毕业鉴定是研究生教育在校期间的最后一个环节,本着对用人单位和研究生本人负责的精神,现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成立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毕业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计划、布置、指导、检查毕业研究生的教育和主持研究生毕业鉴定工作。

2.在做好个人总结和毕业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各学院毕业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具体指导并开好毕业研究生鉴定会。每位毕业研究生要认真做好个人书面总结(不少于800字),主要对在学期间的思想、道德、业务学习及人文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在个人总结基础上,鉴定会要对其在校各方面的表现要给予公正合理的评价,并提出努力方向或不足,会议主持人要做好记录,作为班组鉴定的依据。

3.组织填写好《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是装入个人档案的重要文件之一,亦是用人单位考核依据,每位研究生和主管领导要严肃认真填写,具体填写说明见附件1。

4.学院须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学生上交的《研究生毕业登记表》逐一检查,确保所有项目均已填写(如无该项情况,应写“无”);导师、班组、培养单位意见填写完整,须有导师签名、负责人签名、党委盖章。

5.学院将所有填好的《研究生毕业登记表》收齐后,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连同《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上交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18日前交回。具体交回地点:明向校区:行政楼B410,联系人:吕老师,3176230。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23,联系人:段老师,6010370。

各学院在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的基础上,要科学规划毕业答辩、学院毕业典礼、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21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填写说明.pdf

      2.《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上交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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