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6-09 11:12:57 访问次数:


[2020] 2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考察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管理办法》,现对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检查对象

1、开题通过的2018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22017级及以前的研究生中未完成中期检查环节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检查时间

2020610日至930日(以导师在管理系统中录入中期检查结果时间为准)。

三、工作步骤

1、研究生提前1周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上提交中期检查申请,提交后下载打印《中期检查表》。

注意:系统操作流程可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培养过程与质量监控—办事流程栏目下的“研究生申请中期检查流程”。

2、中期检查工作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研教 [2018] 8号)的要求执行。

注意:具体文件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过程与质量监控—规章制度中浏览。

3、中期检查结束后由评议组组长在《中期检查表》上签署中期检查结果。

4、研究生导师需在中期检查结束1周内,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中录入所指导研究生的中期检查结果。

五、相关要求

1、中期检查中,专家组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对论文进展工作造成的影响,实事求是,科学评价;对于中期检查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导师在给定二次中期检查时间节点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学业的指导督促,确保其再次检查顺利通过;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无法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导师应根据学籍管理办法,及时上报学院,对研究生予以相应处理。

2、研究生院将在2020年国庆假期后对中期检查完成情况进行统计。研究生未按时申请中期检查的,将列入质量跟踪对象,并进行通报;导师未按时录入中期检查结果的,研究生院将对培养单位本年度二级绩效得分予以扣减,并进行通报。

研究生院  

202069


http://www.gs.tyut.edu.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Email:tyutgs@tyut.edu.cn 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    xitong
Copyright 2009-2020 Powered by TYUTGS, All Rights Reserved.   晋公网安备14010902001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