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际顶级期刊、核心期刊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6-29 16:05:05 访问次数:

             

               研[2018]25号

各学院、研究所:

   为进一步推动学科攀升和人才培养两大战略工程,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根据2018年6月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2018版)》(附件1),现组织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际顶级期刊、核心期刊目录编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际顶级期刊、核心期刊的确定原则

   (1)“太原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际顶级期刊”包括Science、Nature(含子刊)、美国科学院院刊(PNAS)以及相关学科确定的国际顶级期刊,各学科确定的国际顶级期刊的数量不超过5个,且影响因子原则上不得低于10.0。

   (2)“太原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包括“A类”期刊和“B类”期刊两类,按以下原则确定:

   “A类”期刊:包括两大类:(1)SCI收录期刊;(2)矿业、机械、电气、土木、水利、管理6个学科的国内顶级期刊(矿业、机械、电气、土木、水利各1种期刊、管理不超过10种期刊,各学科根据学校确定的数量遴选期刊,经学校审定后生效)。

   “B类”期刊:原则上应从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和南大核心期刊目录中遴选,经学校审定后生效。化工、矿业、材料、机械四个“双一流”主建学科的“B类”期刊应从国家级专业学会(一级学会和二级学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主办的学术刊物及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报中遴选。

2、工作任务

编制工作包括四项主要内容:

  (1)根据需要,编制国际顶级期刊目录(仅针对博士点学科)。

  (2)编制A类核心期刊(国内顶级期刊)目录(仅限矿业、机械、电气、土木、水利、管理6个学科)。

  (3)编制B类核心期刊目录(全校所有学科)。

  (4)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及编制好的国际顶级期刊、核心期刊目录对此前已经上报的分学科科研成果要求(初稿)进行再修改、再完善。

3、工作要求

  (1)国际顶级期刊目录根据学科实际需要编制,也可以不编制。

  (2)B类核心期刊目录应兼顾博士、硕士两个层次。

  (3)各学科可以在分学科科研成果要求中对博士科研成果做出进一步要求(如缩小B类期刊范围、SCI论文数量等)。
  (4)目录编制结果及重新修订的分学科科研成果要求应提交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2018版)》将从2017级研究生开始施行。

4、材料报送

   7月12日之前,请将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的《太原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际顶级期刊、核心期刊编制报表》(附件2)及重新修订的分学科科研成果要求(如没有修订,可不再报送)报送至研究生院425房间,电子版发至417460545@qq.com

   各单位应充分重视目录编制工作,尤其要注意做好意见征集和目录论证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对学科水平提高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起到应有的正向牵引作用。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2018版)》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际顶级期刊、核心期刊编制报表》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29日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2018版).docx

 附件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际顶级期刊、核心期刊编制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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