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培养相关工作安排
来源: 日期:2023-02-15 10:35:34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本学期研究生教学运行、培养环节稳步、顺利进行,现将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

1.公共课开课

本学期公共课为《工程伦理》,227日开课,课表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http://www.gs.tyut.edu.cn/info/1033/4199.htm

2.专业核心课开课

1)3月5前开课,各培养单位排课时注意对照公共课课表避免时间冲突。

2)核心课原则上应在研究生院专教上课(提前申请),排课不超过8学时/周、3学时/日

3)核心课课表须按照附件1模板填写,以XX学院+核心课命名,226日前发送到研究生院(296531805@qq.com)。

3.专业选修课开课

1)核心课开课后一周内开课,排课时注意对照公共课、核心课课表避免时间冲突。

2)专业课原则上排课不超过8学时/周、4学时/日

3课表应在各培养单位网站及时公布,并在35前将专业选修课课表按照附件1模板填写,以XX学院+专业课命名发送研究生院(296531805@qq.com)。

4.其他

1)各培养单位应按时提交核心课课表和专业课课表网站链接,研究生院将核心课统一在网站上公布各学院需将专业选修课课表在各培养单位网站及时公布

2)各培养单位应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规范化管理,课程开课前教务秘书须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上课名单,提供给授课教师;

3)授课教师须携带教学大纲学生名单教案指定专门教材等教学资料上课,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执行教学任务,做好考勤等学习过程记录,并作为最终结课考核成绩依据并在结课后两周内将及时录入成绩

4)研究生院将加大课程督导检查力度,检查结果纳入二级绩效考核范围。

22/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补考安排

针对因疫情无法参加22/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办理缓考的考生,特再组织一次数学、外语公共课线下考试,时间暂拟定于3月4日、3月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1级硕士、2020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研教〔2021〕3号)规定,2020级博士研究生、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结果要求在20236月30日前由导师在系统中录入。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中期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预计2023半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研教〔2020〕2号)规定,博士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要求至少在论文校级盲审前一个学期进行

1.预答辩时间

截止于2023630,以录入预答辩结果时间为准。

2.预答辩申请流程

1)博士研究生需提前1周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上提交预答辩申请,提交后下载表7《博士预答辩会议记录表》。

2)完成系统申请后,研究生需提前1周向所属培养单位教科办提交《研究生培养环节申请表》(见附件2,由各培养单位将《研究生培养环节申请表》汇总后及时报研究生院。

3.预答辩结果录入

研究生完成预答辩后,应及时持《博士预答辩会议记录表》到所属培养单位教科办,由教科办老师在系统内录入预答辩结果。《博士预答辩会议记录表》由研究生本人留存,以备毕业存档。

4.其他

研究生院将于本学期末对预答辩录入情况进行统计,未按时按要求录入结果的下学期不予送审论文。

 

 附件1:专业课课程表模板.docx

 附件2:研究生培养环节信息表.xls

 

 

研究生院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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