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2016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2016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成绩单)中的必修环节均由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并在网上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百分制成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通过标准)
1、硕士学术活动、博士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听取10次以上的学术报告,并按时上交心得体会,同时积极参加本课题组要求的学术活动(含国内外学术交流);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除听取必要的学术报告外,还应在每个学年至少做一次公开学术报告,同时积极参加本课题组要求的学术活动(含国内外学术交流)。
2、硕士选题报告(含专硕实践计划)、博士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硕士选题报告(含专硕实践计划)按时上交,通过本单位组织的开题报告会;博士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按时上交,通过本单位组织的开题报告会。
3、硕士教学(专业)实践与科研技能训练
按时完成指导教师安排的教学实践(针对学术型硕士)或专业实践(针对专业型硕士),科研技能训练工作量饱满。
4、硕士、博士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认真参加入学第一周“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活动,按时向导师上交心得体会;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写作格式规范、引用标注清楚;在学期间学风严谨、无学术不端行为。
5、博士学科综合考试
学科综合能力达到博士学位水平。
二、操作指南
在研院网站-教学运行栏目查看操作方法:http://www.gs.tyut.edu.cn/info/1031/1807.htm
三、时间要求
研究生指导教师最迟应于3月13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成绩录入工作,研究生在此期间应密切关注自己的成绩单信息,及时提醒导师完成此项工作,以免影响后续毕业环节正常进行。
研究生院
20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