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新生参加医疗保险及收取体检费的通知
来源:学生管理办公室 日期:2017-09-06 08:40:02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三晋人社发【2017】53号)的文件精神,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生的切身利益,配合做好学生参加医保工作,通知到每一位学生,使每一位学生真正了解有关医保政策。
   现将2017级新生(包括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留学生)有关医保及体检收费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2017级新生缴纳下述第三项所列内容资料的时间和地点
1)迎西校区就读的2017级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于2017年9月8日上午7:50—11:30。迎西校区校医院收取体检费,每人50元(现金)。
2)明向校区就读的2017级除基础学院外的其他学院学生及明向校区研究生、博士生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明向校区门诊部收取体检费及医保费(详见备注)。
3)明向校区就读的2017级基础学院学生于 2017年9月11日下午1:30—5:30. 明向校区门诊部收取体检费及医保费(详见备注)。
备注
1、 医疗保险按年收费,今年收取每人每生180元。体检费收每人50元。同时缴纳下述第三项所列内容的资料。
2、 迎西校区所有新生医保费的缴纳及数据采集于2017年9月21日(周四)上午8:30--11:30在校医院五层会议室进行。
3、 明向校区所有新生的医保数据采集于2017年9月11日收费时现场进行。并与2017年9月12日、9月13日、9月14日进行体检,具体各学院各班级体检时间见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官网。
4、 所有新生必须使用最新版《大学生参保信息采集系统2017.rar》,往年信息采集系统全部作废。
5、 明向校区的体检费和所有校区新生的医保费按班或学院由负责人统一收齐后存到银联卡上到上述指定地点刷卡缴费。
 
二、请下载通知附件1的《大学生参保信息采集系统2017.rar》(内附操作指南,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
三、使用《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采集系统》完成本班参保学生信息的录入、核对工作,在缴费时需要将如下材料同时交回上述指定地点。
(1)录入参保学生信息的“U”盘。采集的软件信息要保存完整。
(2)大学生医保参保人员信息核对登记表。此登记表在《大学生参保信息采集系统2017.rar》录入完成后用A4纸张打印,并由参保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字
(3)有低保证(必须有民政局盖的公章)、一二级残疾证的同学务必带上复印件。低保证必须经每年年审或有银行的领取低保记录单的复印件。有低保证及一、二级残疾证的不缴费。
(4)留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需在缴费时携带护照提供护照号。
联系电话:6111842

温馨提示:
1、由于个人缴费金额每年有可能调整,故在校期间将按年收取医保费,望同学们关注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官网。
2、已参加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若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后须告知家长不要再在当地缴纳保险费用了(参加大学生医保不受户籍限制都可参加);若放弃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同学则必须填写附件2内容,附件2请各学院留存备案。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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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大学生参保信息采集系统20172.zip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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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附件二:放弃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保证书.doc

 

                     校医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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